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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9年10月3日18时0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监管部门电话:(0527)84355717;招标人邮箱:460860234@qq.com;招标代理邮箱:jstysq@126.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
室外显示屏:尺寸15.2m×3.6m(含包边,但包边尺寸不得大于5cm),点间距≤4.0mm,结构形式:钢结构。显示屏背面为穿孔钢板造型照壁、下为镜面水池(造型照壁、镜面水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钢结构应考虑造型照壁荷载,并为其提供便利性条件)。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室外电子显示屏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通信、供配电、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
本项目工期:40日历天内(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时间为准)承担过尺寸不小于45㎡、点间距≤4.0mm户外显示屏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9年10月 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可联系葛工获取投标报名表。电话:18066057759;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 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2)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10017 |
联 系 人:谷宏宏 |
联 系 人:葛威、周鑫 |
电 话:0527-84355713 |
电 话:1806605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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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52159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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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jstysq@126.com |
2019年9月30 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