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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室外电子显示屏施工项目SQSN-XSP标段招标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30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9103180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监管部门电话:052784355717;招标人邮箱:460860234@qq.com;招标代理邮箱:jstysq@126.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

室外显示屏:尺寸15.2m×3.6m(含包边,但包边尺寸不得大于5cm),点间距≤4.0mm,结构形式:钢结构。显示屏背面为穿孔钢板造型照壁、下为镜面水池(造型照壁、镜面水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钢结构应考虑造型照壁荷载,并为其提供便利性条件)。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室外电子显示屏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通信、供配电、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

本项目工期:40日历天内2019112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以完成时间为准)承担过尺寸不小于45㎡、点间距≤4.0mm户外显示屏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910     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可联系葛工获取投标报名表。电话:18066057759;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      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2)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10017

联 系 人:谷宏宏

联 系 人:葛威、周鑫

    话:0527-84355713

    话:18066057759

 

    真:025-52159004

 

E-mailjstysq@126.com

201993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电子显示屏施工项目招标预公告文件(发布稿).doc
文件类型: .doc 4d0753079a5d4aa124cb4496e83baabe.doc (429.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