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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项目概况
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充电桩项目为公交车停车区的12台公交车充电桩、设备基础、电缆铺设等工程。
(2)合同内容
(3)工期:40日历天内(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公交停车区充电桩安装、调试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不少于6台180kw及以上直流充电机(分体式)业绩,且已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用户证明。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9年10月5日下午17:00前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可联系葛工获取投标报名表。电话:18066057759;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 230万元)。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2)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10000 |
联 系 人:谷宏宏 |
联 系 人:葛威、周鑫 |
电 话:0527-84355713 |
电 话:1806605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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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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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