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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直接钻了监管的漏洞

发布日期:2015-04-30浏览次数:

23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过近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审判长、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甘正良宣布,该案一审休庭,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4月24日《新京报》)

俗话说,做人要端其行,做事要静其心,做官要洁其身。四川省原副书记李春城因受贿、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尽管其为四川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法不容情,他必须承担起自己犯下的罪行。人们在惋惜之余,不免疑问,为何腐败官员多数都有“滥用职权”罪呢?
“滥用职权”对老百姓来说并不陌生,它频频出现在腐败官员的新闻报道中,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滥用职权;安徽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滥用职权;曾经的“农发战线孺子牛”,获得过国内省市多次先进的绍兴发改委原副调研员裘纪言滥用职权。如此众多落马官员都与“滥用职权”息息相关,从一个侧面看,不是官员爱上“滥用职权”,而是直接钻了监管的漏洞,才让他们得寸进尺、无法自拔,最终掉进深渊。
官员能驾轻就熟的“滥用职权”绝非一日得逞,老百姓赋予干部的权力目的是让他们更好履职尽责,尽心尽力,然而,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诱惑不断,滥用手中人民赋予的职权,导致他们滥用权力建立起来的“天国”在党纪国法面前瞬间崩塌,对国家对人民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滥用职权”成了党和人民难以治理的一块“心病”。
权力过度集中,缺少严格的监管,为官员“滥用职权”留下了一定的盲区才让他们钻了空子,捡了金子。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滥用职权必落马,是千年古训,腐败官员被惩治,也为负责监管的相关部门上了一堂生动课。
无风不起浪,无根不起草,出现如此多的“滥用职权”,是该反思制度的完善性,监管的全面性,执行的强硬性,只有不断弥补漏洞,让领导干部无洞可钻,那么,诸如李春城这类“滥用职权”案件才会逐渐减少,更加理想状态就是不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