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客运班线车辆驾驶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浏览次数:次
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京定制班线车辆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驾驶员,由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招聘优秀驾驶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主要负责本单位客运班线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三)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已全部清零;
(四)男性年龄不超过40岁,具备适应工作岗位、工作地域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实际驾龄满3年以上,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六)三年内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能适应驾驶车辆包车加班,服从公司安排;
(八)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身体健康、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
(四)有酒后驾驶、超员、超速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超速违法记录行为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变化,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七)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九)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十)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十一)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
2.报名地点: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处
3.咨询电话: 13951598598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交警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及属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5.资格审查
(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考核经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理论和驾驶实操考试考核,符合条件者拟择优录用。
(三)体检和考察经考试考核拟录用人员,由宿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考试考核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四)录用从符合招聘条件者中择优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驾驶员,享受公司现劳务派遣驾驶员同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
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