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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QHX[2020]061号
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的江苏通湖物流园一期配套服务中心装修设计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通湖物流园一期配套服务中心装修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项目规模:
江苏通湖物流园一期配套服务中心二、三层总建筑面积约5800㎡,按快捷酒店进行设计,项目投资约25万元。
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20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经审核通过后付合同总价的10%,设计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施工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审计结束后付完余款.
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通湖物流园一期配套服务中心装修设计工程,包括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概算、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二、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三、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其他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5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2020年06月4日下午18时00分;
2.地点:宿迁市府前和谐小区44排(市图书馆对面)
3.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赵春玲,联系电话:15950603063
4.售价:250/元一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方式及邮箱。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6月8日9: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8日9:3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赵春花 联系电话:18936408589
七、监督部门
1.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纪委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4355717
八、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联系人: 苗青
电 话: 15261231920
招标代理机构: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府前和谐小区44排(市图书馆对面)
联系人: 赵春花
电 话: 18936408589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