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款的20%,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同时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两年后(以验收证明签发的日期上的对应时间为准)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间发生的质量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现修改为:
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款的2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60%,经审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0%,同时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两年后(以验收证明签发的日期上的对应时间为准)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间发生的质量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其余地方不变。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