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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景观雕塑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景观雕塑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项目概况
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景观雕塑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位于宿迁高铁站站前广场,高度为3.6米,长度为40米,厚度为0.8米,主要包含“第一江山春好处”照壁、“宿迁八景”浮雕、边框等。
(2)合同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QSN-DS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景观雕塑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深化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等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工作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完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需包含“雕塑设计、制作或施工”或 “金属艺术铸造”或“雕塑工艺品制造”或“城市雕塑工程”。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雕塑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雕塑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人员证书及业绩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9年9月7日下午18:00前电话联系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葛工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电话:18066057759;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380万元)。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2)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密封递交。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谷宏宏
电 话:0527-84355713
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邮政编码:210000
联 系 人:葛威、周鑫
电 话:18066057759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