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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高铁商务区供热首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7浏览次数: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供热首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市高铁商务区供热首站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业主)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宿迁市高铁商务区供热首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服务单位。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次招标事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项目概况

本次商务核心区建筑面积约139.5万平米,远期整个风貌协调区供热面积约为 380 万平米(不包含工业用地蒸汽热负荷)。近期建设在广州路北侧香江路东侧绿化地块内建设一座汽-水换热供热首站,设置 4 台20MW 的汽-水换热器进行换热。通过接入现状蒸汽主管网,经过汽-水换热器换热后用热水对核心区建筑供热。在广州路北侧香江路东侧绿化地块内建设一座汽-水换热供热首站,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1361.30 平米,厂区总用地面积为 4762.83 平米(约 7.14亩),总供热面积 139.5×l04m2 ,供热能力 62.8MW。

2)合同内容

a、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大纲。

b、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评价工作。完成环境资料的收集,委托环境现状监测进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工程方案比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管理及环境监督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c、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d、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e、协调取得环评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环评方面的相关技术服务。

3)工作周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30天(不含主管部门公示时间)内取得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工程的环评批复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应包括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类别为:交通运输类或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成功案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81214日下午17:00前电话联系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曹工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电话18762135533;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300售后不退。

四、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22楼会议室

(2)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3000元,投标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10000

  人:谷宏宏

  人:曹工

    话:0527-84355713

    话:18762135533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