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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湖物流园酒店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发布日期:2018-08-16浏览次数: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委托,就江苏通湖物流园酒店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通湖物流园酒店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JSTY[2018]1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况:酒店位于江苏通湖物流园内,属于园区配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酒店紧邻325省道,园区内位置优越。该项目楼为U字型3层建筑,本次招租范围包括1楼酒店门厅(约240平方米)、2楼和3楼,酒店面积共计约4300平米,房间140余套。预计2019年初交付使用。

    (二)项目优势:

    1.人、车流量大。通湖物流园由宿迁交通集团投资建设,作为宿迁市物流业“十三五”时期“一核、五区、多节点”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宿迁城区货物、车辆、人流集聚中心,流量巨大;

    2.企业众多。园区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背靠国家级食品产业园,且园区周边聚集了一大批家电龙头企业,商旅人士较多,住宿需求较大;

    3.周边市场空白。园区周边三公里无酒店,市场处于培育期;

    4.政策支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对“司机之家”建设和运营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园区将积极协助酒店承租方争取相应的经费补贴,以适当减轻承租方资金压力,为酒店发展助力。

    (二)招租期限:五年。

    (三)租赁底价:100万元/年。

    (四)本项目采用最高价成交法。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须包含酒店经营或酒店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2、2016年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意向承租人成立不满一年(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的不需提供;

    3、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方式。具体条款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一)本项目谈判文件公告时间:2018年8月17日 9:00—2018年8月21日18 :00。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谈判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竞标人需在公告时间内到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8011室进行现场购买谈判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租人不接受未缴纳谈判文件费用的竞标文件。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公告媒体:本项目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谈判公告。

    (四)保证金缴纳

    竞标保证金伍万元和竞标文件一起递交,竞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封装在信封中并标记竞标单位名称,竞标人成交后,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竞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当场退还。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21日14时30分

    (二)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15时00分

    (三)竞标文件接收地点:金桥商务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四)竞标文件接收人:韩莹         联系电话:0527-88811910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金桥商务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八、特别提示

    1.意向竞标人应全面、准确的了解标的现状(可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实地勘察、咨询,节假日除外,勘察、咨询活动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标书投送日止),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竞标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2.意向竞标人应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竞标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承租获取谈判文件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谈判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3.竞标人采用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其他违规方式造成不公正结果,或致使招租活动失败,或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成交合同的,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并禁止参加本标的今后的招租活动。

    九、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承担招租标的的设施、设备运转维护及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因经营需要再进行装修改造或添置固定资产,租赁期满,该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补偿任何费用;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3.租赁经营期间标的物范围内发生的水、电、网络、宽带、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为经营需要而设置的变压器变损费用。

    4.对《招租文件》所附的《租赁合同》均全部接受,并在收到该项目《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该合同。

    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转租。

    十、本次招租联系事项

   招租人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51511439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莹

   联系电话:0527-88811910

   联系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011室

   十一、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