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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就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碎石材料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操作,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宿迁市西湖西路(世纪大道-通湖大道)改造工程XHXL-SG标段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碎石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次招标内容为宿迁市西湖西路(世纪大道-通湖大道)改造工程XHXL-SG标段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碎石采购,用量约5万吨,预算约525万元。
(二)供应时间要求为2018年3月25日~2018年4月30日(最终供货时间为工程施工需要的时间为准)。
(三)质量要求:需满足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使用标准。
(四)评标办法: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石灰岩石粉(规格0~5mm),需用量约1.5万吨;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石灰岩1#(规格3~5mm),需用量约0.5万吨;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石灰岩2#(规格5~16mm),需用量约1.5万吨;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石灰岩3#(规格16~31.5mm),需用量约1.5万吨。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供货满壹万吨合格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招标人予以结算,支付货款的50%,余款次月结清。除最后一次供料报账结算外,其余结算时不许未满壹万吨就开票结算。
此次投标人必须明确结算时提供发票的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税率(可抵扣税率);中标人(供货人)未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与投标承诺不同类型或不同税率可抵扣的发票。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供货人)可提供与投标承诺不同类型或税率的发票,但如可抵扣税率低于投标承诺抵扣税率,招标人(采购人)将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差额部分费用。
三、中标信息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周广梅
(二)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元整(¥:4320000.00);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朱文兵 联系电话:137739041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