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规定,2017年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节日值班安排表报送市委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4368419,传真:84368433)、市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4368100,传真:84368300)。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